学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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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安全防范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13     责任编辑:张勤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成立由馆长任组织、副馆长任副组长、各部主任为成员的图书馆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全馆安全防范工作条例的制订、执行、检查等工作。

二、做好全馆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腐烂等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各要害部门及部位(如主控室、书库、阅览室等)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三、配备兼职消防员,要求其熟悉消防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知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馆办公室汇报,并通知维修单位维修。

四、每学期结束前,对消防设备做全面检查,保证完好率达100%。

五、对有关值班人员进行培训,若有火情,应采取各项措施,如确定方位、紧急疏散人流、切断电源、通知“110”等。

六、馆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七、要注意盘查可疑人员,晚上馆内不许留宿客人。

八、不经馆办同意,不准乱拉电线。灯与书架应保持一米距离

管理人员下班前应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九、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下班后任何人不准进入书库,。

十、图书馆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有关部门解决。

十一、对突发性事件,办公室将案件做好记录。需要时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工作,尽早、尽快破案并及时整理事件处理记录与今后加强防范措施的报告上报馆长。

十二、因失职而导致图书馆图书、设备或其他公物损失,将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图书馆

2018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