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图书资产管理,现将《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图书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6月9日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图书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二级学院图书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提高图书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和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二级学院图书资产包括二级学院或个人,使用部门经费、科研经费或专项奖励经费购买的图书资料。
第三条 二级学院图书资产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 图书馆对二级学院图书资产进行业务管理和领导,并对购置过程进行监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对二级学院图书资产进行审核入账,督促二级学院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图书认真管理并进行盘点。
第五条 各二级学院作为学校资产的二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图书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日常管理。二级学院应认真执行《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学校二级学院图书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其主要职责是:
(一) 明确一名二级学院领导分管单位的图书资产管理工作;
(二) 配备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专门人员负责图书资产管理,保证图书资产账实相符,定期进行图书资产清查和信息统计;
(三) 根据需要制定本单位图书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保证图书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六条 二级学院图书资产的购置,应按照经费主管部门批复后的经费预算方案执行,专款专用。须按照学科设置、教学定位、科研方向,进行图书资产的购置。
第七条 二级学院图书资产原则上必须遵循先验收后入账的程序,即图书资产到货后,采购单位经办人员验收合格后,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再到学校图书馆办理图书数据入账手续,最后由经办人员持国资处资产验收单和图书馆资源建设部的备案签字到学校财务处办理财务报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