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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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接受图书捐赠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13     责任编辑:郭瑞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丰富馆藏,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本馆捐赠图书。为使捐赠图书发挥应有效益,并褒扬捐赠行为,特做如下规定。

一、接受捐赠的图书类型: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需要且政治上合法;

2.具有学术和文献价值;

3.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

二、接受捐赠图书办法:

1.捐赠人可将捐赠图书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本馆;

2.捐赠人大批捐赠图书可联系本馆派员提取;

3.本馆向捐赠图书人颁发捐赠图书收藏证书;

4.本馆将捐赠人及捐赠图书信息在本馆网页捐赠图书栏目公布。

三、接受捐赠图书的管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已入藏但已不适宜本馆需要的捐赠图书进行合适的处理;

2.图书馆对接受的适合需要的捐赠图书按新购普通图书的编目加工办法进行处理,之后根据内容类型入藏相关藏书区,供读者使用。

3.对收到的不符合本馆收藏要求的捐赠图书不予编目加工收藏,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⑴.转赠。具有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但本馆已有收藏,或本馆虽无收藏但不符合本馆收藏要求的图书,转赠其他单位或转送本校师生。

⑵.淘汰:无参考价值及残旧无法正常使用或政治上有问题的图书,直接淘汰。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图书馆

2018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