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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书刊阅览、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20-12-01     责任编辑:张勤      来源:     浏览次数:

一、书刊阅览

1、本馆报刊阅览室、样本书阅览室、工具书与古籍阅览室实行全开架室内阅览,仅限室内查阅。确属急需外借者,需经馆长批准,并交押金(金额为该书定价的两倍以上)后方可借出。

2、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凭本人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借阅证领取大小一对同号阅览牌,取阅书刊时将其中一个放在书刊原存放位置,另一个与取阅的书刊放一起。阅毕书刊将其放回原位,并同时将放在该位置的阅览牌收起交回。

3、各阅览室书刊仅限该室内查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私自带出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4、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一册,阅毕放回原处。

5.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画、圈点、折叠、污损,更不得撕页(撕页者按窃书处理)。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6、读者需要复印,需经工作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7、进入阅览室应关闭手机。保持阅览室安静。

8、禁止吃零食、抢占座位。

二、图书外借

1、本馆书库实行借、阅合一全开架借阅方式,读者需交验本人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进入书库。

2、读者进入书库自行取书,请保持书架图书的排列顺序,不得乱放图书、不得倒放、反放图书;在选书时一定要将代书牌插入该书位置。不借时将书放回原处,不可随意乱放。

3、选好图书需借出者,需到自助借还机上办理借书手续,并请读者自检图书有无缺损涂抹,如果有,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加盖“破损”章,否则后果自负。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馆外,按窃书处理。

4、学生、退休职工读者每次借书权限为5册,借期为90天。在职教工读者每次借书权限为10册,借期为180天。图书在寒暑假内到期,可在开学后10天内归还。法定节假日图书借期顺延。读者所借图书仍需续借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续借。

5、入库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

6、请爱护图书,严禁涂抹折损。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图书馆

2020年4月修订